優化治理

營造共贏

董事多元化情形


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20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 業經驗等。
    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而公司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 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1.營運判斷能力
    • 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3.經營管理能力
    • 4.危機處理能力
    • 5.產業知識
    • 6.國際市場觀
    • 7.領導能力
    • 8.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7名董事成員(含3名獨立董事),整體具備營業判斷、分析財務會計、經營管理、國際市場觀、危機處理等能力,且有產業經驗 和專業能力。本公司董事平均任期為6年以上,其中2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6年以下。董事成員皆為本國藉為7名,組成結構占比分別為3名獨立董事 42.86%;1名具員工身份之董事14.29%。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區間計有6名董事位於51~60歲及1名董事位於61~70歲。

目前雖未有女性董事,但未來會邀請女性董事加入董事會,另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適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

董事姓名 多元化核心項目
基本組成
國籍 性別 年齡 獨立董事任職年職
40-50歲 51-60歲 61-70歲 3年以下 6-9年
董事長
劉信
中華民國
董事
居則文
中華民國
董事
李玉山
中華民國
董事
張啓新
中華民國
獨立董事
賴如鎧
中華民國
註1
獨立董事
陳緯達
中華民國
獨立董事
李宜光
中華民國
董事成員
職稱姓名
多元化核心項目
產業經驗 專業能力
營運判斷能力 分析財務能力及會計 經營管理能力 危機處理能力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資訊科技 財務 法律
董事長
劉信
董事
居則文
董事
李玉山
董事
張啓新
獨立董事
賴如鎧
獨立董事
陳緯達
獨立董事
李宜光

董事會獨立性情形

本公司獨立董事三名,其中2位獨立董事任期分別為3年、6年,1位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9年,因具有產業專業及公司營運管理經驗,對本公司有明顯助益,故仍繼續選任擔任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佔全體董事成員比例為 42.86%。獨立董事均符合金管會證期局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全體董事皆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規定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情事,董事間不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

(註):考量獨立董事賴如鎧具產業專業及公司營運管理經驗,對本公司有明顯助益,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公司仍須借重其專業之處,給予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