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多元化情形
- 本公司董事會7名董事成員(含3名獨立董事)
- 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20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1.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2.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 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而公司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
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經營管理能力。
4.危機處理能力。
5.產業知識。
6.國際市場觀。
7.領導能力。
8.決策能力。
- 董事會基本組成多元產業經歷及專業,目標達95%。
- 1.董事兼任員工低於2人。目標達100%。
- 2.所有董事階為本國籍,共7名,目標達100%。
- 3.本公司董事平均任期為6年以上,其中2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6年以下。
- 4.組成結構占比為3名獨立董事 42.86%;1名具員工身份之董事14.29%。
- 5.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區間計有6名董事位於51~60歲及1名董事位於61~70歲。
- 6.目前雖未有女性董事,但預計第8屆董事會改選增加一名女性董事。未來女性董事目標達席次1/3。
另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適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
而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表:
職稱 |
姓名 |
國籍 |
性別 |
基本組成 |
兼職本 司員工 |
40-50歲 |
51-60歲 |
61-70歲 |
擔任獨董年資 |
3年以下 |
3-9年 |
9年以上 |
董事長 |
劉信 |
中華民國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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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居則文 |
中華民國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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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李玉山 |
中華民國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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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張啓新 |
中華民國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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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賴如鎧 |
中華民國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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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
獨立董事 |
陳緯達 |
中華民國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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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李宜光 |
中華民國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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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考量獨立董事賴如鎧具產業專業及公司營運管理經驗,對本公司有明顯助益,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公司仍須借重其專業之處,給予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
職稱 |
姓名 |
產業經驗 |
專業能力 |
營運判斷能力 |
分析財務能力及會計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資訊科技 |
財務 |
法律 |
董事長 |
劉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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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居則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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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李玉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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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張啓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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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賴如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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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陳緯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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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李宜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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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董事至少三分之一席次具備遊戲相關產業知識與專長 |
達成 |
獨立董事至少三分之一席具備科技、財務、法與專長 |
達成 |
女性董事目標達到30%以上。預計在第8屆董事會增加一名女性董事 |
預計114年改選 |
董事會獨立性情形
本公司獨立董事三名,其中2位獨立董事任期分別為3年、6年,1位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9年,因具有產業專業及公司營運管理經驗,對本公司有明顯助益,故仍繼續選任擔任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佔全體董事成員比例為
42.86%。
獨立董事均符合金管會證期局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全體董事皆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規定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情事,董事間不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
(註):考量獨立董事賴如鎧具產業專業及公司營運管理經驗,對本公司有明顯助益,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公司仍須借重其專業之處,給予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
姓名 |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他開係們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之比重) |
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賴如鎧 |
否 |
無此情形 |
否 |
無此情形 |
陳緯達 |
否 |
無此情形 |
否 |
無此情形 |
李宜光 |
否 |
無此情形 |
否 |
無此情形 |